保監局前董事許美瑩被控濫權

2024-03-08 00:00

保監局前執行董事許美瑩被指濫用職權,威逼利誘保險公司高薪聘用其媳婦。
保監局前執行董事許美瑩被指濫用職權,威逼利誘保險公司高薪聘用其媳婦。

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前執行董事許美瑩被指濫用職權,與其媳婦串謀利用許的公職,威逼利誘一間保險公司以更高薪酬聘用其媳婦。2人昨遭廉署落案起訴,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被告許美瑩,61歲,保監局前執行董事兼董事局成員,及其媳婦陳芷慧,32歲,同被控一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許美瑩另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交替罪名。

保監局是負責規管及監督保險業的法定機構,其董事局成員均由行政長官委任,執行董事須遵守《保監局成員行為守則》及《僱員手冊》,不得利用職權,意圖脅逼或誘使他人向其本人、親屬或友好提供好處,並須避免及申報利益衝突。
媳婦要求130萬年薪同被控

案發時許美瑩是保監局執行董事(長期業務)兼董事局成員,負責規管及監督在香港執行長期業務的保險公司,包括保誠有限公司及保誠保險有限公司(統稱保誠)。許美瑩的媳婦陳芷慧則從事數碼科技顧問工作。

許美瑩及陳芷慧涉嫌於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期間,一同串謀使許美瑩在擔任公職期間或在有關的情況下,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即利用許美瑩的公職,意圖脅逼或誘使保誠以更高的薪酬待遇聘用陳芷慧。交替控罪指許美瑩除涉嫌不當地利用其公職外,亦沒有避免利益衝突及向保監局申報利益衝突情況。

廉署調查發現,許美瑩涉嫌向保誠一名高層人員發送陳芷慧的履歷表求職。其後在陳芷慧與保誠商討薪酬待遇期間,許美瑩又涉嫌向保誠高層批評保誠未能以市場薪酬聘請合適人才,並指若保誠不妥善處理此問題,她會動用保監局的規管權力,要求保誠檢視其運作,這樣可以令保誠花費數以百萬元計。

廉署調查又發現,陳芷慧要求保誠給予她一個較她當時年薪(約96萬元)高出30%以上的待遇至逾130萬元。在與保誠商討薪酬待遇期間,陳芷慧又涉嫌向保誠員工表示,她可為保誠與保監局維持良好關係,及提供保監局的內部消息。保誠考慮到有關聘用可能存在利益衝突,主動終止聘用程序。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