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正」耍手段開脫 隨時控更嚴重罪行
2024-03-08 00:00去年中至今共有兩宗涉嫌違規使用2元乘車優惠的個案轉交警方跟進,一宗已完成法院聆訊程序,涉案乘客被裁定違反18項《香港鐵路附例》,罰款逾1.4萬元及須補繳少付車資。大律師陸偉雄(見圖)接受《星島》訪問時形容判決具阻嚇力,罰款金額是票價多倍,更重要是會留案底。
陸偉雄舉例說,多年前曾有見習律師使用兒童八達通乘車被告上法庭,最後律師夢碎,提醒市民違規要直認不諱,「即時話唔小心都未係行騙,但如果中間用好多手段瞞天過海,可以告行騙,因為呃緊交通機構話有權使用(優惠),實際上係冇。」
坦白承認或可免受檢控
陸偉雄又指,部分人或因「忙亂中誤取」八達通,被發現後坦白承認還不至於被檢控;但若死口不認,甚至用假身份證、學生證虛報年齡,企圖開脫,使港鐵需要用更多時間調查,或要交由執法部門處理,違例者被控較嚴重罪行亦無可厚非。他相信港鐵會根據個案情況處理。
為加強打擊逃票及違規使用車費優惠,港鐵於去年6月25日起上調附加費款額,重鐵網絡附加費由500元增至1000元,輕鐵及港鐵巴士的附加費由290元上調至370元。港鐵指,會根據《香港鐵路附例》或《香港鐵路(西北鐵路)附例》,向未有繳付正確車資或未持有效車票的乘客徵收附加費。若乘客拒絕繳交附加費或有重複逃票等情況,該公司會向相關人士提出檢控或轉交相關政府部門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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