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建議「封網」《商說例》加披露義務條款

2024-03-07 00:00

前年有本港美女KOL在社交媒體發布網上賭場的截圖宣傳非法外圍賭博,事後被警方拘捕。
前年有本港美女KOL在社交媒體發布網上賭場的截圖宣傳非法外圍賭博,事後被警方拘捕。

外圍賭博集團利用亞洲各地KOL的社交媒體進行宣傳,由於互聯網無遠弗屆,本港年輕人甚至未成年人或受影響參與非法賭博。有立法會議員認為,警方應仿效處理虛擬資產交易平台「JPEX」的案件,通知電訊服務商將其涉嫌詐騙的網站在香港地區封鎖,也應進一步規管「網紅」為客戶宣傳的行為,建議在《商品說明條例》納入披露義務條款,規定介紹或評論涉及收費廣告或贊助內容的產品或服務時需作披露。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JPEX」涉嫌串謀詐騙案,警方於去年9月表示,根據調查資料所得,有理由相信該交易平台是一個騙局,已透過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知電訊持牌人,按法例基礎防止有關網站傳送,或傳遞被利用作詐騙用途的訊息或暫停被利用作詐騙用途的服務,以防止再有人墮入騙局及蒙受損失。
梁熙:應屏蔽所宣傳非法賭網

對於是否應仿效JPEX案、以「封網」方式阻止境外KOL向港人宣傳外圍賭博活動,立法會議員梁熙表示贊成,認為警方除了可要求互聯網服務供應商(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簡稱ISP)屏蔽或限制訪問有關「網紅」的社交媒體,也應一併屏蔽他們所宣傳的非法賭博網站,「美國一些州份也有實施此類措施,當地法律可要求ISP屏蔽非法賭博網站。」

另外,JPEX案亦有「抽水王」林作及YouTuber「陳怡」等多名KOL涉嫌「串謀詐騙」被捕,「網紅」被指以誇張、失實陳述為懷疑詐騙平台宣傳的情況引起熱議。

梁熙指出,警方雖可根據《賭博條例》當中「推廣或便利收受賭注」拘捕在本港宣傳非法賭博的KOL,但認為「網紅」在不同案件中被捕,反映缺乏規管,認為可考慮於《商品說明條例》加入披露義務的條款,規定「網紅」介紹或評論的產品或服務如涉及收費廣告或贊助內容,需作出披露,以防範誤導性或欺騙性商業行為,保障消費者和投資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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