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署執管村屋排污 被指缺乏協作

2023-08-18 00:00

申訴專員公署指欠妥排污設施情況不時在新界村屋出現,污染環境又帶來臭味,反映有關部門的現行執管成效不足。
申訴專員公署指欠妥排污設施情況不時在新界村屋出現,污染環境又帶來臭味,反映有關部門的現行執管成效不足。

新界村屋林立,若果排污設施欠妥,可造成環境衞生污染。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政府對新界村屋欠妥排污設施的執管情況,發現負責的3個部門,即環保署、食環署及地政總署之間,存在意見分歧,缺乏協作,例如傾向將投訴轉介至其他部門,亦沒有就個案制訂資料交換機制,提出共10項改善建議,包括設立跨部門工作小組處理複雜個案,設行動指引就常見的投訴情況訂立具體的跟進及轉介程序等。​3個部門均表示會全部接納公署提出的改善建議。
公署報告提到,根據環保署的資料,2016年至2022年接獲的相關投訴之中,逾6成同時涉及投訴其他部門,顯示大部分屬於跨部門的個案。

報告指,環保署可就村屋排污設施有否污染水體跟進,食環署可調查有否造成妨擾,地政總署可就問題有否構成違反地契排污條款採取行動。但調查顯示,3個部門對其他部門的執管權限掌握得不清楚,無既定指引訂明如何跟進個案,在欠缺一致理解下,各部門將個案多番轉介,問題仍未解決,形容情況不理想。公署認為,情况反映部門之間對間歇出現的問題束手無策,只期望其他部門處理。
​共提10建議  3部門表示接納

報告提及2018年一宗村屋後巷沙井淤塞個案,曾轉介至食環署、分區地政處、環保署、建築署等,跨部門翌年完成視察,要求業主改善沙井設計,但其後仍接獲投訴。

對此食環署稱大部分視察行動均未再發現污水,認為問題是業主未妥善維修和保養沙井,要求地政處按地契條款要求業主修正,但地政處指個案涉及水污染規管,應由食環署和環保署執法,最終未有採取執法行動。

申訴專員趙慧賢指,地政總署主要收到投訴,會轉介食環署和環保署,對於自己執管角色未有重視,環保署和食環署各自巡查執管時,如發現問題或有限制時,未必會將相關的有用資料交給其他部門。

趙慧賢指,現行監察機制沒有實質措施確保業主履行處理排污的責任,認為政府部門應做好預防工作,研究制訂具體措施,令業主切實履行其責任。
月初已召開首次跨部門會議

公署建議,3個部門應設跨部門工作小組,盡早為複雜個案商討解決方案;設行動指引,就常見的投訴情況訂立具體的跟進及轉介程序,以理順跨部門個案的權責及流程;制訂資料交換機制,提升跟進投訴個案的效能和效率等。若涉違反地契,地政總署應果斷行動,並建議環保署及食環署,應就污水排放至雨水渠個案,探討部門之間在執法上有沒有合作空間。

環保署回應說,認同及接納報告的建議,會積極跟進,公署亦肯定了該署引入新科技作為額外污染源頭調查工具的努力。

此外,該署支持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的建議,已開始與相關部門跟進,並於本月初參與了首次跨部門工作會議,商討及制訂部門之間的轉介程序、資料交換方式等工作,以提升跟進投訴個案的效能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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