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署执管村屋排污 被指缺乏协作
2023-08-18 00:00新界村屋林立,若果排污设施欠妥,可造成环境衞生污染。申诉专员公署主动调查政府对新界村屋欠妥排污设施的执管情况,发现负责的3个部门,即环保署、食环署及地政总署之间,存在意见分歧,缺乏协作,例如倾向将投诉转介至其他部门,亦没有就个案制订资料交换机制,提出共10项改善建议,包括设立跨部门工作小组处理复杂个案,设行动指引就常见的投诉情况订立具体的跟进及转介程序等。3个部门均表示会全部接纳公署提出的改善建议。
公署报告提到,根据环保署的资料,2016年至2022年接获的相关投诉之中,逾6成同时涉及投诉其他部门,显示大部分属于跨部门的个案。
报告指,环保署可就村屋排污设施有否污染水体跟进,食环署可调查有否造成妨扰,地政总署可就问题有否构成违反地契排污条款采取行动。但调查显示,3个部门对其他部门的执管权限掌握得不清楚,无既定指引订明如何跟进个案,在欠缺一致理解下,各部门将个案多番转介,问题仍未解决,形容情况不理想。公署认为,情况反映部门之间对间歇出现的问题束手无策,只期望其他部门处理。
共提10建议 3部门表示接纳
报告提及2018年一宗村屋后巷沙井淤塞个案,曾转介至食环署、分区地政处、环保署、建筑署等,跨部门翌年完成视察,要求业主改善沙井设计,但其后仍接获投诉。
对此食环署称大部分视察行动均未再发现污水,认为问题是业主未妥善维修和保养沙井,要求地政处按地契条款要求业主修正,但地政处指个案涉及水污染规管,应由食环署和环保署执法,最终未有采取执法行动。
申诉专员赵慧贤指,地政总署主要收到投诉,会转介食环署和环保署,对于自己执管角色未有重视,环保署和食环署各自巡查执管时,如发现问题或有限制时,未必会将相关的有用资料交给其他部门。
赵慧贤指,现行监察机制没有实质措施确保业主履行处理排污的责任,认为政府部门应做好预防工作,研究制订具体措施,令业主切实履行其责任。
月初已召开首次跨部门会议
公署建议,3个部门应设跨部门工作小组,尽早为复杂个案商讨解决方案;设行动指引,就常见的投诉情况订立具体的跟进及转介程序,以理顺跨部门个案的权责及流程;制订资料交换机制,提升跟进投诉个案的效能和效率等。若涉违反地契,地政总署应果断行动,并建议环保署及食环署,应就污水排放至雨水渠个案,探讨部门之间在执法上有没有合作空间。
环保署回应说,认同及接纳报告的建议,会积极跟进,公署亦肯定了该署引入新科技作为额外污染源头调查工具的努力。
此外,该署支持成立跨部门工作小组的建议,已开始与相关部门跟进,并于本月初参与了首次跨部门工作会议,商讨及制订部门之间的转介程序、资料交换方式等工作,以提升跟进投诉个案的效能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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