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仁涉接觸初選案認罪被告家屬 保釋被撤銷

2023-03-23 00:00

何俊仁由警車押送出庭。
何俊仁由警車押送出庭。

(星島日報報道)前支聯會前副主席、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前日被國安處拘捕,涉接觸35初選案認罪被告的家屬,疑違反保釋條件。何俊仁於前年被控1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他在去年8月以健康為由,成功在高等法院獲准保釋,他昨被押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

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認為何俊仁已違反或相當可能違反保釋條件,下令撤銷何的保釋,何遂須還柙看管。  

現年71歲的何俊仁,於去年8月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他當時獲准以現金70萬及人事40萬擔保外出,期間不准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日凌晨零時至早上7時須遵守宵禁令、每星期須到警署報到3次,如更改住址、須事前通知警方。
即時還柙看管

何另須遵守一系列《國安法》保釋條件,包括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被視為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言論或行為;及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外國官員、議員、任何級別議會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

另外,法庭昨早收到傳媒申請豁免保釋程序的報道限制。惟蘇官認為,雖然案件涉及公眾利益,而聆訊牽涉的另一宗正在審訊的案件亦是沒有陪審團,由專業法官審理,公開聆訊內容亦無影響;惟何俊仁涉違反保釋條件的事件,涉及另一案中擬出庭作供的證人。

總裁判蘇惠德認為公開聆訊內容可能使該控方證人或家屬受到壓力,故拒絕傳媒豁免申請。

何俊仁、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同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該案早前已交付高等法院處理。

案件編號:HCCC15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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