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設「1.5輪」申述程序 集公眾意見

2023-03-21 00:00

政府於去年年底提出修訂法例,精簡與收回土地、填海工程等城市規劃相關的發展程序,旨在加快發展土地的速度。筆者所在的條例草案小組委員會早前進行公聽會收集公眾意見,部分參與者和委員均對修例會否收窄公眾參與的空間,以及令政府權力過大等幾方面表示擔憂。

筆者尤其關注如何在加快土地發展的決策過程,以及保障足夠的公眾參與空間中取得平衡。政府指根據過往經驗,城規會公眾申述程序中第二及第三輪的申述內容經常與第一輪重複,因此建議把有關程序由現時的三輪減至一輪,預料可以把時間由九個月壓縮至五個月。
申述機會減或積民怨

筆者認為政府的相關建議預計減省的時間只有四個月,並不算多,卻大大影響了諮詢質素。假設申述程序減至一輪,巿民該如何對其他申述作出回應呢?再者,若市民在第一輪的申述不被接納,又該如何回應?筆者認為政府銳意發展北部都會區,不難想像會面對大量收地、改劃土地用途等工作。如果遇到一些極具爭議的項目,市民的訴求又得不到政府合理而且適當的回應,反而可能引起民怨,近期簡約公屋的爭議便是一例。若最終因快得慢,實在得不償失。

若政府斷然不考慮設立第二輪的全面申述程序,筆者建議最低限度要設立「1.5輪」的機制,視項目爭議程度展開「0.5輪」申述程序。即是在考慮第一輪申述意見後,如果城規會決定修訂有關草圖,而有關修訂較具爭議性,或者所出的改動會對市民產生較大影響,城規會應考慮邀請參與過第一輪申述的人士,以及希望就第一輪申述發表意見的持份者和公眾作一個小範圍的申述見面會。在城規會開展兩個月的諮詢期之前及期間,政府亦必須做好宣傳工作,讓持份者清楚知悉項目內容並提出申述。城規會亦應盡快公開收到的申述,讓公眾在第一輪程序時便可就其他申述作出回應,收集更多的觀點和意見。
陳紹雄
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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