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仁被捕 涉妨礙司法公正

2023-03-22 00:00

警方國安處以涉嫌「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拘捕正在保釋的何俊仁。
警方國安處以涉嫌「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拘捕正在保釋的何俊仁。

(星島日報報道)前支聯會前副主席、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昨晨在保釋期間被國安處以「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拘捕,消息稱,何俊仁涉嫌干擾「35+」案在囚證人家屬,以影響有關證人作供,何於前年被控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其後在去年以健康為由申請保釋,獲法庭批准。何俊仁今早會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帶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現年71歲的何俊仁,因涉嫌干擾「35+」案在囚證人家屬而被拘捕。國安處於昨日上午以「妨礙司法公正」罪,掩至港島區天后廟道飛龍台何俊仁住所將他拘捕。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何俊仁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今晨9時30分,被帶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預料不會再獲准保釋。
今早提堂料不獲保釋

何於2021年9月,被控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其後在2022年8月以健康為由申請保釋,後獲法庭批准,並附帶保釋條件。其中一項的保釋條件為「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作出任何可能被視為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行為」。

消息稱,民主黨共有5名成員因「35+」非法初選案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而該案的主要代表律師行,即「何謝韋律師行」,與何的關係極為密切。消息又稱,何涉嫌干擾「35+」案在囚證人家屬,以影響有關證人作供而被拘捕。

何在去年7月服畢4宗非法集結案的刑期後,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直還柙,直至同年8月15日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庭於8月22日宣布決定,認為只要施加嚴苛保釋條件,便有足夠理由確保他不繼續危害國安,終批准讓他以70萬港元保釋,另女兒和弟婦各提供20萬元現金人事擔保,另須遵守一系列保釋條件,包括遵守宵禁令等。

其他保釋條件包括不可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等,當中遵守宵禁令,何俊仁要每天晚上12時至翌日早上7時留在報稱住所,一星期須到警署報到3次。此外,何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作出,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和行為、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任何外國官員。

翻查資料,曾有傳媒報道何俊仁自保釋後多次與民主黨成員會面,包括李柱銘和劉慧卿。當中,劉慧卿曾被傳媒揭發於2月下旬,多次出席「35+」案旁聽,更涉嫌濫用被告家屬旁聽籌號協助外國領使進場旁聽。此外,「何謝韋律師事務所」為9名「35+」案被告的代表律師行,包括為戴耀廷、黃碧雲、黃之鋒、譚得志、胡志偉、黃子悅、林卓廷、王百羽及鄒家成,負責安排大律師代表被告進行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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