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程師隧道貼海報判社服令

2022-12-1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二十八歲女工程師於二○一九年十月在九龍城行人隧道內張貼海報,並攜有噴膠、剪刀及鎅刀等物品,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經審訊後被定罪,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判官梁雅忻指,被告在審後定罪,即使有悔意,亦只是遲來的悔意,但考慮到被告在兩年間承受壓力及已嘗獄中滋味,梁官相信被告日後會注意一舉一動是否合法,最終判處最高的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譚雯雯(見圖),被控於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在九龍城太子道西一行人隧道內,管有一支噴膠、一盒牆貼紙、兩卷膠紙、一把剪刀、一把鎅刀、七個口罩及三支雙頭筆,意圖用以摧毀香港政府隧道內的牆壁。

梁官昨指,表面上本案不涉暴力,較輕微,但以當時社會環境,任何一點參與都非常嚴重,被告行為可能促使更多人犯案。而被告稱帶物品到場支持他人,因無知而犯案,這說法難以接受,因當時並非剛有社會活動,大部分香港人都知道涉案行為犯法。

梁官又指,被告在兩年間承受壓力,工作及專業資格受影響,但控方並未延誤起訴,而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故不會因此減刑。惟梁官考慮到被告背景良好及已嘗獄中滋味,故判處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 KCCC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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