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騷裝置虛報重量差7倍

2022-11-12 00:00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警司鍾雅倫(右)及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周振才(左)講解警方檢獲的證物。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警司鍾雅倫(右)及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周振才(左)講解警方檢獲的證物。

(星島日報報道)MIRROR演唱會屏幕墮下,事隔逾三個月,警方昨清晨展開拘捕行動,工程總承辦商「藝能工程」及次承辦商「協興隆舞台工程」的四男一女員工被帶署助查。政府跨部門工作小組傍晚再交代調查報告,專家揭示有三大主因導致意外,指吊着LED屏幕的一條鋼索斷裂,可見金屬疲勞,其護繩器磨蝕嚴重,加上繩纜承受力不足,令事故加速發生;屏幕的螺絲吊位連住另一條鋼索,用以平衡屏幕,但沒有使用「套筒」裝置,要靠調校螺絲伸長,螺絲擺動時要承受一個彎距,足以將很強勁螺絲折斷。承辦商亦嚴重虛報舞台裝置的重量,最誇張達七倍偏差。
今年七月二十八日,MIRROR首個紅館演唱會踏入第四晚,舞台表演進行期間一塊巨型屏幕從高處墮下,壓傷舞蹈員。事後康文署領導跨部門工作小組,負責調查事故原因並提出建議;勞工處按《職安健條例》進行調查;刑事調查則交由警方西九龍重案組跟進。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表示,工作小組經過九次會議、多次現場視察和實驗後,認為租用人違反部分租用條款。第一,條款第十五條規定,租用人須提交使用場地建議安排的準確詳情,但涉事LED屏幕重量不符事實,誇大鋼索安全系數。第二,第十六條規定,租用人要聘請合適、合資格專業人士證實搭建物安全穩固,惟屏幕墜下已顯示裝置並非安全穩固。

他重申,過去幾十年紅館舉辦的演唱會多不勝數,業界都可以負責任及專業地遵守條款,他們對是次事故深感震驚,但強調只屬個別事件,政府對相關行為絕不姑息,會依法處理。
主辦單位稱續配合調查

專家顧問林超雄分析,涉事鋼索出現金屬疲勞,承受力低,而現場見到護繩器被鋼索磨花,反映沒有預留足夠位置,導致繩索受壓變形。他亦指,由於設計沒有採用套筒裝置,螺絲要延伸得更長才可維持屏幕的平衡,令螺絲承受較大的彎距並折斷。
研究引入第三方獨立審核

身兼調查事故工作小組主席及康文署助理署長李子俊指,小組建議強化現有場地租用機制,更清楚訂明每個負責人工作範疇及角色;亦讓合資格專業人士更早入場檢測舞台設計,定期監督。署方又要求,加強核證搭建物及器材設備重量,包括為所有移動或升降的機器裝置進行負荷驗證;承辦商需提交鋼索品質檢測證明,確保符合規格,其他起重裝置亦然。

他表示,將研究引入第三方獨立審核人員,檢查工程及裝置;並設機制處理違反租用條款案例,嚴重及屢次違反會施加罰則。署方會在未來數月與業界商討,再實施有關措施,在此之前租用人仍要遵守署方在事故後實施的三項短期措施,或其他署方接受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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