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表收藏家逃稅判囚罰款

2022-11-0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六十一歲資深鐘表收藏家吳立基(見圖)於二○○三至二○一四年期間,在十五份報稅表中漏報其名下公司的六百多萬元營業額,及其於大埔道停車位的四萬多元租金收入,涉及逃稅逾八十二萬元,被控十五項蓄意意圖逃稅罪。日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全數罪成,昨於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十四個月,及罰款逾八十二萬元。暫委法官周燕珠稱,被告明顯不誠實地蓄意隱瞞稅項,直接影響公司的稅務年度,故須判處即時監禁。

周官判刑時指,被告吳立基辯稱其公司建基保安工程的淨收入近乎為零,及不知道車位的租金收入需要申報,就沒有把它們計算在內。惟本案發生長達十二年,期間被告持續犯案,不誠實地蓄意隱瞞稅項,及明知直接影響其公司的稅務年度而冒險行事,須即時監禁以收阻嚇作用。

周官續指,考慮到被告在鐘表界的地位,經常為界別作出貢獻,包括作為專家出席分享講座,帶動國際品牌進入中國市場,加上他的公司已因社會事件及疫情遭受極大損失,及案件擾攘多年,心理健康造成打擊,在酌情減刑後,就全部控罪共判他入獄十四個月,罰款逾八十二萬元,再扣除擔保金三萬元下,餘款約七十九萬,須在三年內繳清。 案件編號:DCCC 5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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