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歲老翁認蓄意潑腐液重囚15年

2022-10-19 00:00

假釋的被告李添銓重囚15年。
假釋的被告李添銓重囚15年。

(星島日報報道)二十多年前謀殺罪成獲假釋的八旬老翁,前年一月因追討按金不果,於葵涌一所護老院向護理員淋通渠水,他本年八月承認兩項蓄意淋潑腐蝕性液體罪,昨被重囚十五年。法官陳慶偉狠斥被告非常暴力,遇到不合心意的事情便會訴諸暴力,早年的長期監禁對於阻嚇其使用暴力影響甚少,形容他就如二十二年前犯謀殺案時般危險,故在他對社會構成的風險被徹底消除前不應釋放。
官斥遇不合意事便訴諸暴力     

陳官引述創傷報告,事主林筠皓至今仍然承受精神及心理痛楚,傷害難以筆墨形容;另一事主岑滿琴性格堅毅,故事件對她的傷害較小,惟亦有創傷後遺症。被告過去有兩項案底,包括二○○一年因謀殺食環署同事被判終身監禁,但在二○一七年四月獲時任特首減刑至二十七年監禁,至二○一八年六月假釋出獄後十八個月,又再干犯本案。如此看來,長期監禁對於阻嚇被告使用暴力的影響甚少,他至今依然非常暴力,從他在庭上吵鬧的表現便可見一斑。

陳官狠斥,被告就如二十二年前一樣十分危險,認為他在社會構成的風險被徹底消除前都不應獲釋,被告犯案前經過細心計畫,選擇在午飯時間犯案,並且帶備三支通渠水,硫酸濃度達百分之九十八,反映其意圖是要對事主造成最大傷害。縱使被告已近終老,或會在獄中離世,惟考慮到他有預謀犯案,惡意傷害無辜的護老院職員,其中林筠皓留下永久性創傷,百分七的身體受傷,甚比其他案件嚴重。考慮整體案情及被告案底後,就兩罪判囚二十年,認罪扣減至十五年。

辯方求情指,本案的確有很多加刑因素,譬如被告過往「差勁」案底、有預謀犯案等,但提到以被告年紀而言,或會在服刑期間離世,希望法庭酌情扣減刑期。法官聞言表示,法庭仍須考慮公眾利益,被告干犯本案時年逾八旬,反問為何法庭要就此行使酌情權,最終同意給予四分一扣減。
聞判激動:「唔係按金 係詐騙」

八十七歲被告李添銓昨在判刑時情緒激動,不斷在犯人欄大叫稱案中相關款項「唔係按金,係詐騙」、「假嘅」,法官一度需要休庭讓他冷靜。惟被告再開庭後繼續叫囂,法官表示他大叫也於事無補,警告若他不停止行為,便會把他趕入囚室。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七○——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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