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被告斥事主先提金錢「設圈套」
2022-07-1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本地連鎖食肆高層遭三十一歲已婚女店員發相勒索五十萬元的案件昨於區域法院續審。被告自辯稱,X主動提出支付分手費,否認藉公開照片勒索X,她解釋僅為發泄,真心盼望與X復合,痛斥X「工心計」令她「中圈套」,她催促X入數只為暴露X「大隻講」的性格。
辯稱公開照片僅為發泄
被告續解釋,她曾對X表示「放照片去公司」只是發泄,無勒索意思,「我對天發誓,我死都唔會認呀……我無咁樣做過呀法官大人」。但控方質疑,她提及「還完大家不要找大家」、「還債不拖不欠」、「收唔到你個名一定會臭」等,目的只是威脅X付錢。被告聲淚俱下稱,只是想發泄及激怒X,X找女人不斷打電話刺激她,「搞到我人唔似人鬼唔似鬼,亂咁send嘢發泄。」
控方再指,被告迅速向X提供銀行戶口號碼,又要求X展示入帳收據,實為有意討錢。被告駁稱她不想要錢,只想刁難X,暴露X「大隻講」的性格。
本案原定審訊四天,惟被告連日於作供時嚎哭,昨日至少五度休庭。暫委法官葉啓亮多次提醒被告勿哭着作供,着她勿不斷重複證供,「唔係永遠都唔會完㗎喇」。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七日續審。案件編號:區院刑事 一一四六——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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