牀照勒索案女被告:索款為引男事主理睬

2022-07-14 00:00

女被告黃莎莎稱,向男事主索款只想吸引他注意。
女被告黃莎莎稱,向男事主索款只想吸引他注意。

(星島日報報道)本地連鎖食肆集團男高層與三十一歲已婚女店員交往,疑遭女方要脅公開牀照,勒索五十萬元的案件,昨於區域法院續審。女被告黃莎莎續自辯稱,分手後曾向男事主X索款數十萬,但只想吸引X的注意和理睬,而非真心討錢。被告解釋自己很喜歡拍照,故拍下X的相片作為回憶。
公司改合約疑X耍手段

被告稱,自去年七月起她再沒有與X見面,她心亂如麻,很擔心對方,不能接受X突然消失。至九月公司突然更改其僱傭合約,扣減其假期及薪金,她認為是X耍手段,她當時不想離職,但為了面子憤而辭職。

同月X在電話中提出分手,並說會給她分手費和生活費,但辱罵她「臭X」及「搵人嚟扑你」。被告哭稱,X的罵聲至今仍在腦海揮之不去,「一諗起好驚」。之前兩人從未吵架,「突然電話轟炸刺激我,真係接受唔到。」

她指,當時不解X為何在分手後,討回交往時拍下的相片,不肯定X是否只想看看而已,「但我依家知佢部署係乜,想屈我,係大話精………我同佢一齊嗰陣係真心真意愛佢」,被告直斥X庭上的證供全是謊言。

被問到分手後,她以短訊向X索取十五萬、二十萬或五十萬是否真心要錢,被告激動否認,稱只是想令X注意和理睬她。

十月六日她應邀到酒店與X見面,她感到很開心,很想念X所以赴約,始料不及於當日被捕,「唔知點解喺背後咁樣陷害我」,又發誓沒有想過勒索。
應邀到酒店見面即被捕

控方盤問時,展示被告在酒店房拍下X的相片和影片,指出X其實不同意被拍攝。被告稱,X自覺醜陋不喜歡上鏡,但對方亦知道她喜歡拍照,故表示拍照沒問題,惟不可流出,她亦答應,事實上至今從未公開相片及影片。

控方質疑,被告拍下X赤裸上身和穿浴袍影片的用意,被告解釋她認為浴袍很特別,所以隨意拍下,純粹留下回憶。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一一四六——二○二一。記者 陳曉欣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