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認「私了」的哥囚3年

2022-05-1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二○一九年十月六日深水埗有人遊行抗議《禁蒙面法》,司機鄭國泉駕的士失控剷上行人路,撞傷兩名女途人,遭多人「私了」。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惟控方指二十五歲女被告教師已離世,故終止檢控,至於早前承認兩罪的男經理則被判囚三年。法官李慶年直斥男被告受高等教育,卻「被暴力支配情緒,被激情駕馭理智。」
案中女被告離世獲撤控

控方昨表示,案中女被告鍾泳儀已逝世,其控罪無法律效力。黃官問及會否召開死因庭,控方則指要待警方調查完畢後決定。據悉,鍾並非死於染疫或自殺。

黃官指,本案襲擊屬偶發性事件,非早有預謀,但群眾未拿捏事件始末,便對鄭施以無情的襲擊,令人咋舌。三十二歲男被告張子龍(見圖)受過高深教育,應該有能力弄清事實才作出合理和合法的行動。就暴動及使用蒙面物品罪分別判囚三年及兩個月,同期執行。

案情指,鄭當日約五時駛經南昌街,駛過路障後群眾變得情緒激動,有人追趕並向的士擲物破壞的士的擋風玻璃及側鏡。有片段拍得群眾情緒激動向的士叫罵,又威脅要打死鄭。鄭之後在群眾架設的路障前面停車,當時約七十名人士上前圍堵的士,有人用雨傘及鐵通敲打車身及車窗,有人強行打開的士左前側乘客車門,在的士外或爬入車廂用削尖的鐵通連續猛打鄭。鄭失控衝上行人路,撞傷兩名女子。

鄭即被約三十人用雨傘、鐵通及鎚子等硬物破壞的士,有人把鄭拖出車外,用腳連續踢及踩向他的頭部,遇襲約四分鐘。其間,戴黑口罩的男被告用腳踩向鄭的方向,兩度用一支長形硬物打向鄭上身。鄭的頭部和嘴唇需要縫合共七針,七條肋骨骨折,留醫五日出院。案件編號:區域刑事七○五、七○六——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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