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區議員文念志 認非法集結判囚三月
2021-07-27 00:00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指,兩人犯案時間不長,對警員沒有造成實質傷勢,對公共秩序潛在影響亦不大,乃判兩人各囚三個月及罰款一千五百元。
文及蘇昨均承認非法集結、無牌管有無線通訊器具罪及襲警等三罪。案發去年三月八日有網民號召於晚上到大埔超級城集結,偵緝警員尹寶祺在附近便衣巡邏。期間警員發現文念志一直在觀察他,更聽見有人大叫他和妻女的姓名。尹隨即原路折返,示威者見狀尾隨並指責其稱:「呢個便衣狗,係九月六日打到個小朋友有永久創傷」,尹感到安全受威脅,打算返回警署,惟遭到多人阻撓。其中文與蘇用電筒光照向尹,導致其眼睛疼痛。整個過程遭其他喬裝巡鑼的警員目擊,兩人其後被捕,並在他們身上各搜出一個無線通訊器具。
辯方求情時指,文念志自二十三歲起擔任議員助理,二〇一五年首次參選區議員落敗,並於二〇一九年成功獲選大埔區區議員,期間三年一直任職紮鐵工人。
文當晚在現場是在執行議員工作,進行監察及協調警民的工作。但由於當日有人發現警員尹寶祺是之前在港鐵站曾導致一名學生受傷的人,文才會因一時衝動犯案,現已感到十分後悔。辯方亦強調涉案非法集結時間不長,人數僅涉約八人,蘇亦在較後時間才出現,參與程度較低,其所使用只是發出普通光束的電筒,望法庭輕判。
被告分別為兩名前任大埔區議員連桷璋(三十一歲)和文念志(三十歲)、現任大埔區議員姚鈞豪(二十三歲)文念志(三十歲)、兼職議員助理兼地盤工人蘇揚浚(二十四歲)、攝影師蔡健瑜(三十七歲)。五人同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指他們於去年三月八日,在大埔安邦路近大埔超級城一帶,與其他身分不詳人士參與非法集結。姚、蘇和文另各被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通訊器具罪。
此外,蘇和文另各被票控一項襲警罪。 其餘不認罪被告的審訊今早繼續。案件編號:粉嶺刑事一七二六——二〇二〇、粉嶺傳票七一〇八及七一〇九——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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