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案男生申保釋駁回

2021-07-1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警方國安處指組織「光城者」涉嫌計畫於不同地方放置炸彈,早前先後拘捕組織十四名成員,當中三名中學男生首先被控一項串謀恐怖活動罪,首次提堂時申請保釋被拒,十五歲男生昨於西九龍法院進行保釋覆核,男生續由當值律師代表。國安法指定法官兼總裁判官蘇惠德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被告保釋,被告繼續還柙,另放棄八天覆核權。

三名被告依次為十七歲中三男生何裕泓、十九歲中四男生歐文及十五歲中三男生,同被控違反《國安法》第二十四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一百五十九A及一百五十九C條。控罪指,三人於今年六月六日至七月五日期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一同串謀及與其他人串謀,為脅逼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者威脅實施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工具或交通設施、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健康或者安全。

除本案三名男生外,及後另有十八歲中六女學生郭文希、二十四歲男司機陳凱量及一名十五歲中四男學生被落案起訴一項串謀恐怖活動罪,同樣被蘇官拒絕保釋。案件編號:西九龍刑事二六八○——二○二一。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