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保鏢槍殺姨舅囚終身

2021-07-1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女保鏢詹心桀二○一八年六月於鰂魚涌公園槍擊姨舅,造成兩死兩傷。經十日審訊,陪審團昨退庭商議近五小時後,裁定詹心桀兩項謀殺罪及兩項有意圖而射擊罪全部罪名成立。法官潘敏琦判刑時多次痛斥被告無恥,強調自己即使有酌情權,亦不會運用,遂判兩項有意圖而射擊罪共判囚十八年,兩項謀殺罪均依例判處終身監禁。一直神情呆滯的被告,在判刑時突然喃喃自語「可以幫阿媽報仇,好開心呀」。

潘官判刑時聲色俱厲,多次直斥被告無恥,指被告案發前以答謝為名相約姨舅午膳,預先帶備手槍連同五十發子彈,案發當日與眾人在酒樓及公園共處數小時,向其中一名死者示範武術後,短時間內近距離開槍,逐一射殺受害者,其中二人頭部中槍致死。

潘官續指傷者二舅父胸膛中槍,射入到第四條肋骨附近,審訊時需於庭上憶述可怕經歷,形容被告用槍指向其時,被告神色冷酷無情,二舅父即使年逾七十,在庭上作供憶述慘案時仍淚盈滿眶。

潘官又言雖然子彈沒有擊中另一傷者三姨,僅造成肩膊兩處擦傷,而三姨事後無法觀看含槍擊片段的節目,亦無法重遊案發現場一帶,惟被告案發後一個月竟無恥地去信三姨,惺惺作態關心傷勢,更談及槍鏜中尚有子彈但自己無論今昔均不會「補槍」。

潘官再斥被告厚顏無恥,案發時曾用槍指向兄長,雖然沒有開槍,但案發後還柙期間仍尋求兄長協助,添置衣物、零食或進修課程材料,而兄長仍關心被告,盡心盡力協助被告。潘官又批評被告不懂感恩圖報,死者資助被告進修電腦課程,不止半途而廢,更射殺死者,由此可見被告為人。

潘官判刑指是次冷血殘酷的槍殺案中犧牲了兩條人命,提到刑事司法制度之重在保障生命,本案案情嚴重,須判處相等刑罰,指謀殺罪判刑無權酌情,但強調自己即使有權酌情,亦不會運用,遂兩項謀殺罪均依例判處終身監禁。雖然傷者傷勢有異,但純粹出於幸運方受輕傷,故兩項有意圖而射擊罪各判囚十二年,其中六年分期,兩罪共十八年,被告最後判囚終身。

被告審訊期間一直眉頭緊皺,神情呆滯,判刑時突然喃喃自語,曾提到「可以幫阿媽報仇,好開心呀」,潘官判刑期間曾警告被告保持安靜,否則將在判刑期間,把被告帶進羈留室。

潘官最後代表司法機構及公眾向陪審團致謝,感謝眾陪審員為社區服務,並形容本案困難而且嚴重,陪審團角色重要,可保障公平審訊,彰顯法治。

潘官又指法官審訊一案接一案,工作冗長,陪審團相較之下頭腦清醒,而且會對案情深思熟慮,明白一般人的行為想法。

辯方代表資深大律師蔡維邦判刑前求情指,被告生於天津,九十年代來港,生活迎來不同問題,被告曾經努力嘗試正面生活,惟效果不佳,被告又曾因未能升讀本地大學,修讀建築,遂請求姨母資助到海外升學。蔡維邦續指被告曾從事多種散工,生活始終不如意,縱使陪審團不接納被告有精神問題,希望法庭考慮被告情緒心理深受困擾,被告由衷深愛母親,每日到老人院探望母親,逝世後被告深受打擊,究其本性仍是一個好人。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二七二——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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