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人人】再培訓失德教師 更新過時守則刻不容緩

2021-06-02 00:00

教育局上周回覆我口頭質詢時提到,截至二〇二一年四月底已取消三名教師的註冊,以及向一百五十一名教師發出譴責信、警告信、勸喻信或口頭勸喻。但近日指會研究容許該教師在指定年期後重新申請註冊。我與一些資深教育界人士討論時均認為,若失德教師要重新註冊,必須接受培訓,當中一定要包括國情班,以及認識《基本法》、《國安法》的課程,鞏固教師對香港和國家的認識。如有需要,教育局更應安排相關教師到內地師範學校培訓,直接了解國家發展,拓闊眼界。

提升對國情法律認識

我相信社會不會接受失德老師在數年後自動可重新註冊,故應加插上述條件,讓該些教師完成進修課程後才可重執教鞭,增家長信心;情況就如讓違反交通規例者須根據法庭命令的期限內,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般。當然,所有新入職的教師也應完成上述課程,教育局亦應考慮更新校長課程,提升整體香港的教學人員對國情及香港法律的認識,確保學生不會吸取錯誤或落後的知識。

上周我的口頭質詢是關於教育局處理教師專業操守的問題。當日有多位議員同事積極追問,證明大家都非常着緊香港今時今日的教育,畢竟過去幾年發生太多事,不少年輕人都受人唆擺、被人煽惑而做違法行為,賠上前途實在令人心痛,有家長向議員反映他們對失德教師會誤人子弟的憂慮,以及已有家長將子女送到外國讀書,或由傳統學校轉到國際學校,原因是國際學校不會將政治帶進校園。

年輕人是社會未來棟梁,學校更是學生成長的重要地方,教師於課堂上的言行是極有分量的,一句說話都足以改變一個學生,故社會大眾對教師都有合理的道德期望,故一直都有《香港教育專業守則》作為教育工作者的自律指引及行為規範,但《守則》已近三十年無更新。

其實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於二〇一七年完成的修訂版《守則》及實務指引部分,當時加上具體文字和指引,包括明確禁止參與違法活動、煽動或組織學生參與違法活動、向學生宣揚個人政見,以及在網上發表激進、煽動仇恨或失實的言論。教育局局長楊潤雄也承認,原於二〇一七的修訂版本是因有部分反對派議員反對而擱置。如當年通過了以上修訂,具體列明對教師言行的規範,或可避免二〇一九年黑暴有教師如此肆無忌憚地煽動學生上街,導致有年輕人要面臨坐監的悲劇。

我認為教育局不應容許任何教師組織或工會主導香港教育政策,特別是吸取了黑暴事件教訓,社會再無本錢讓年輕人賠上寶貴的前途。教育局必須以最嚴肅態度加快處理失德教師,並應馬上着手更新《守則》,整頓過去被工會組織弄歪了的風氣。

張宇人

議員,GBS,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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