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指TATP「敏感」 手中爆炸可致骨折

2021-06-0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明愛馬鞍山中學的兩名男學生涉於前年將爆炸品TATP帶回學校,校方發現後報案。兩人分別被控管有爆炸品罪、無牌管有彈藥共三罪。案件昨續審,當日到校處理TATP的警司指出,該些粉末均是一級過氧化物為基礎的爆炸品,性質敏感且危險。若四粒豌豆大小的TATP在手中爆炸,最壞情況可造成骨折,但「炸甩手指」機會不大。另控方早前希望警方在庭上測試TATP,及帶剩餘小量粉末上庭呈堂,均遭到警方以安全為由拒絕。

爆炸品處理課的警司黎遨遊供稱,他當日身穿頭盔、面罩、防火物料衣物及防彈衣等物,進入男廁內處理涉案粉末。他先是用儀器檢測該些粉末,證實為TATP,之後再將粉末倒入裝有火酒的採樣瓶中,以減低其敏感度。然後,他從錫紙包取出小量粉末,形成一條幼細直線放在紙上,進行火燄測試,即用明火火槍點燃,粉末立即猛烈燃燒,出現閃光,火燄更升高至約一呎,轉眼即逝,沒有任何燒焦痕迹。

根據化驗報告,該些粉末是一級過氧化物為基礎的爆炸品,容易受熱力、撞擊、靜電、摩擦等影響,十分敏感及危險。惟警司指出,其中一錫紙包內TATP的分量僅有八分一粒豌豆大小,其潛在爆炸效果低,最多造成輕微燒傷,「連水泡都未必有」。而另一個有四粒豌豆大小的粉末在最壞情況下,如緊握在手上爆炸則能造成嚴重損傷,如骨折或骨碎,但不太可能會「炸甩手指」。但若粉末與皮膚有相隔些許的距離,爆炸造成的損傷可大大降低。

警司續指,炸藥可分為高性能炸藥及低性能炸藥。前者多為軍用炸藥、礦場炸藥等,其爆炸速度可高達每秒三千米以上。而TATP屬高性能炸藥中較低的一種,爆炸速度約於每秒一千米左右,但其潛在爆炸力亦不容忽視。警司另指案中TATP粉末的儲存方式不理想,因錫紙容易傳熱,摩擦則容易發出火花。

軍械法證專家黃金鋒作供稱,涉案空包彈是用以驅動火藥,沒有實彈彈頭。雖然它可用於道具槍、軍事模擬訓練用途,但一旦驅動,當高熱、高壓氣體隨之排放時,放置近如眼睛等的身體柔軟部分時,仍有可能導致灼傷,具一定危險性。

被告中六生黎文光(十九歲)及中四生趙旭(十八歲),同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指其於前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在馬鞍山管一個錫紙包載有四粒豌豆大小的粉末,而該些粉末為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黎另被多控一項管有爆炸品及無牌管有彈藥罪,被指於同日同地管有一個錫紙包載有八分一粒豌豆大小的TATP粉末,以及管有一發空包彈。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三四三——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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