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手令可取用戶資料 邱騰華:只在罪案發生

2021-06-0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電話卡實名登記制度將於今年九月一日生效,並在明年三月一日起正式為使用儲值卡的市民進行登記,但有不少人關注,諮詢文件中列明執法部門在有法庭手令,或在某些逼切或緊急理由而沒有手令的情況下,可要求電訊商提供儲值卡用戶的登記資料。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稱,執法機構只在罪案發生,須調查的情況方可索取資料,包括號碼持有人姓名、身分證號碼、出生日期等登記資料,當中不包括其他個人資料。

他表示,新規例下相關做法與現行一致,強調不會透過今次規例,增加或減少執法部門的權責。至於涉及《港區國安法》的罪案,可否毋須手令取得登記資料,邱騰華指要視乎國安法條文,「如國安法容許某情況可以不用手令,是法例訂明就不用。」

落實電話卡實名制後,另一關注點是向傳媒匿名報料渠道或會大幅減少,外界亦擔心未能保護新聞來源。邱騰華回應指,電話卡實名登記不會詢問用戶的職業,並不是針對某一類使用者,重申使用儲值卡的市民都須提供目前月費卡類似的資料,而當局亦不會再細分類別行業或通訊需要,因此不會就傳媒作出豁免安排。

至於在內地申請手機上網要先做人面識別,香港將來會否仿效,邱騰華說港府目前沒有推出這些措施的打算,並強調推行實名制是要堵塞「太空卡」的漏洞,方便追查商業及電話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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