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影片頻「窒」 辯方反對呈堂

2021-05-2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前年十月中有網民發起「十八區商場罷買日」,三名年輕男女涉破壞中銀粉嶺分行玻璃門,事後與另一名被指管有雷射筆的男子一同被捕。案件昨在粉嶺裁判法院開審,控方於庭上播放片段顯示,當日有數十名黑衣人在中國銀行外聚集,數人撬開大閘並敲碎玻璃大門,其他人則開傘掩護,中銀經理趙旋作供時確認,維修費約為港幣八萬元。

被告分別為十九歲無業男陳慶麟、兩名十五歲少女及十七歲中學生鄭柏俊。鄭被控同日在粉嶺中心附近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另外三人則同被控於同日在粉嶺花都廣場中國銀行外,與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和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該銀行的玻璃門。陳再被控期間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一個耳掛式口罩。

時任花都廣場保安主任朱兆明供稱,他案發時身處保安控制室,突然聽到有同事報告指有事故發生。他隨即趕到現場,在中國銀行的十米外目睹一群人在該處破壞。朱見狀吩咐其同事留在原地觀察,他則到四周巡視,看看有否其他地方同樣遭人破壞。及至晚上約七時,警員到保安控制室查看閉路電視。朱其後將相關片段燒錄在一張光碟上,裝進一個信封之中密封,並寫上日期及簽名後交給警方。

對於錄影片段播放時經常「窒下窒下」,朱指花都廣場的鏡頭老化,且大部分鏡頭都處於高位,有時會受到外來因素干擾,如有風吹過,攝錄便會「窒咗」。辯方遂質疑該些片段的可靠性成疑,認為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裁判官陳炳宙押後至今早裁決是否接納片段呈堂。

另控方昨早播放錄影片段時,一度將錯誤的光碟呈堂,陳官見狀指:「都唔係第一次㗎喇,所以我堅持睇證物。」並向主控官表示:「我諗你要向個案件主管反映下。」

案件編號:粉嶺刑事一八五一——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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