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界種票案】 的總幹事等四人認罪准保釋
2021-05-27 00:00
控方案情指,雷亞福為的總幹事,其子為被告雷敬賢,其妹為被告雷偉芳,被告陳琪南則為雷偉芳夫家姐夫。二〇一六年四月中雷家人透過微信及WhatsApp聊天群組招攬雷偉芳夫家、雷敬賢朋友同學加入,申請「IT產業會員」,登記成選民,並在選舉中按指示投票,每人可獲一千元,並要求雷偉芳協助登記。雷偉芳回應這是「買票」,雷亞福更正為「種票」。
陳琪南表態參與,言「唔怕啦,佢有錢收呢,叫投邊個咪投邊個囉,呵」;雷敬賢同時向朋友同學要求抽取其中一百五十元。三十六名參與者個人資料經雷偉芳收集好後,輾轉再轉交雷亞福整理,雷亞福轉而交予的總會務總監李為民。三十六人均虛報為大學相關學科畢業生,具八年相關經驗,登記成合資格組織成員,所有人的登記表格中組織英文全名的「Engineers」均誤寫為「Enginess」。選舉前李經雷家眾人輾轉發訊指示眾人投票予候選人楊全盛。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 七〇七——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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