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提升強積金供款上下限 保障退休生活

2021-05-25 00:00

強積金制度在二〇〇〇年十二月開始實施,僱員及僱主雙方須分別向強積金戶口作出僱員有關入息百分之五的供款,並設有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的限制,即所謂的供款上下限。如果僱員收入低於最低有關入息水平,他們便毋須作出強積金供款,如果僱員的收入高於最高有關入息水平,則毋須就其有關入息超出該水平的部分作出供款。強積金制度於二〇〇〇年開始時,供款上下限分別定於四千元及二萬元,經過多次調整至現時的上下限分別是七千一百元和三萬元,積金局早前已向政府提交調整建議,但政府卻建議維持強積金供款的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條例規定積金局就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須每四年進行不少於一次檢討,在檢討最低有關入息水平時,要考慮每月就業收入中位數的百分之五十之數,而在檢討最高有關入息水平時,則要考慮每月就業收入分布中第九十個百分值的每月就業收入。

最低有關入息水平設計的原意是希望一些基層僱員每月不用作出強積金供款,把這數百元留作日常生活開支,數百元對於基層工人當下的日常生活是非常重要,可以幫補每月的電費及其他雜費開支,僱主會繼續為基層僱員作強積金供款。現時的全港僱員收入中位數約一萬八千多元,按此計算,最低有關入息水平應定於八千多元,現時只有極少部分全職工作的月薪是在七千一百元以下,假設一名僱員時薪只有最低工資水平三十七元五角,每天工作八小時,每月工作二十六日,收入也有七千八百元,已經超過供款下限,顯示現時的供款下限未能達到法例保障基層工人的原意。政府去年初宣布其中一項民生措施,就是建議為獲豁免強積金供款的低收入僱員代供強積金,如果最低有關入息水平只維持在七千一百元,受惠人數將會很少。

至於最高有關入息水平,以現時的全港月入分布,三萬元可能只是收入分布約第七十個百分值,法例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設在收入分布中第九十個百分值,原意是希望中高收入的人士有一定入息比例的供款可跌入強積金供款網中,以維持他們較高水平的退休生活。如果適當增加供款,對中高收入人士的日常生活影響不大,僱主相應也會增加供款,退休時領取的強積金累算權益也會增加,更能保障退休生活。但如果供款上限與法例建議的差距太遠,使落入強積金供款網的供款減少,最終未能符合法例的原意,變相影響退休時的權益。

政府可能因現時社會經濟受疫情影響,不希望加重僱主的負擔,但如果數字過於滯後,往後要追上以符合法例建議,便需要大幅提高上下限水平,受到的阻力會更大。可行的辦法是仍要提升上下限水平,但把提升的幅度減少,令數字不會過於滯後,能在法例的建議和僱主的承擔能力之間作出平衡。此外,積金局推出的預設投資策略,是有收費上限的,並承諾會在實施後三年內檢討該上限,期望可以進一步降低收費水平。我們更期望積金局現時籌備的積金易平台能改善強積金營運效率,達至降低收費及便利管理的重要政策目標,並確保不只讓受託人受惠,最終可讓作出強積金供款的打工仔皆可受惠。

林振昇

港九勞工社團聯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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