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庭法官引導陪審團 可考慮梁凌杰「想做的事」

2021-05-2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反修例示威者梁凌杰前年六月十五日太古廣場墮樓死亡。死因裁判官高偉雄昨開始引導陪審團總結各方供詞,並引述梁電話內的備忘錄檔案,以「惡法殺港」為題,內有心灰等字眼,可得知他在案發三日前已考慮製作相關字句;其搜尋記錄亦有「金鐘跳樓」、「旺角跳樓、心灰」及「反送中英文」等關鍵字,事發當日早上曾身在佐敦,陪審團可考慮死者是否早已「想做打算做的事」,高官強調本案背景涉及社運,着陪審團勿因個人政治立場有預設,亦不應因某些觀點而假設某些人做事背後有既定原因,並形容這是陰謀論,陪審團將於今早退庭商議。 

高官指,死者在一八年一月購買保額三百萬元的人壽保險,受益人為他的父母。而死者手機有一個案發前三日建立的檔案,以「惡法殺港」為題,他當時或已考慮製作相關字句。他亦曾搜尋「旺角跳樓二〇一九」、「金鐘跳樓」等,與橫額標語脗合;死者是否思考去旺角或金鐘做他想做的事,死者的電話有拍下筆記簿,顯示「我對呢個香港心灰意冷」的字句,當中有何原因及意圖。

代表警方大律師熊健民陳詞時先對梁的離世表示婉惜及向其家屬致以慰問,指當日有多名警員即使休假仍趕赴現場,只為救人,「唔係講有幾偉大,要大家拍手讚揚」;不少人抱「少做少錯,唔做唔錯」態度工作,當日警員已盡本分拯救生命,單憑政治立場評價警方表現並不公平。

熊提及時任立法會議員鄺俊宇曾要求接觸梁被拒,有人質疑讓他接觸梁或可避免悲劇發生。熊強調假設指向美好結果,「一廂情願的願景」。警方需考慮所有人安全,拒絕其要求合情合理有必要。梁的不配合令救援「逆水行舟」,事倍功半。熊指警方不論政治立場,珍惜及重視任何生命。

消防代表大律師陳碧琪指,行動涉消防、警方談判及行動組三方,各方對計畫清晰。消防另因有欄杆阻礙而未能把氣墊設在梁正下方,基於安全理由未能拆除欄杆;現時最細的氣墊面積亦達三點五米,比行人路闊,只可承受十三米高,梁從十七米墜下,故即使有較細氣墊亦不適用。

陳複述,當晚平台上有三名消防員曾捉着梁,但梁掙脫雙手,消防員只能抓着其上衣直至墜下。梁墜樓後消防員亦立即急救,惟送院後證實死亡。陳續指,前線救援人員已盡力拯救,惟未能成功。陳最後對梁離世表示難過及向所有關心梁的人士致以慰問。案件編號:死因研訊 四八一—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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