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提升强积金供款上下限 保障退休生活
2021-05-25 00:00强积金制度在二〇〇〇年十二月开始实施,雇员及雇主双方须分别向强积金户口作出雇员有关入息百分之五的供款,并设有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的限制,即所谓的供款上下限。如果雇员收入低于最低有关入息水平,他们便毋须作出强积金供款,如果雇员的收入高于最高有关入息水平,则毋须就其有关入息超出该水平的部分作出供款。强积金制度于二〇〇〇年开始时,供款上下限分别定于四千元及二万元,经过多次调整至现时的上下限分别是七千一百元和三万元,积金局早前已向政府提交调整建议,但政府却建议维持强积金供款的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条例规定积金局就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须每四年进行不少于一次检讨,在检讨最低有关入息水平时,要考虑每月就业收入中位数的百分之五十之数,而在检讨最高有关入息水平时,则要考虑每月就业收入分布中第九十个百分值的每月就业收入。
至于最高有关入息水平,以现时的全港月入分布,三万元可能只是收入分布约第七十个百分值,法例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设在收入分布中第九十个百分值,原意是希望中高收入的人士有一定入息比例的供款可跌入强积金供款网中,以维持他们较高水平的退休生活。如果适当增加供款,对中高收入人士的日常生活影响不大,雇主相应也会增加供款,退休时领取的强积金累算权益也会增加,更能保障退休生活。但如果供款上限与法例建议的差距太远,使落入强积金供款网的供款减少,最终未能符合法例的原意,变相影响退休时的权益。
政府可能因现时社会经济受疫情影响,不希望加重雇主的负担,但如果数字过于滞后,往后要追上以符合法例建议,便需要大幅提高上下限水平,受到的阻力会更大。可行的办法是仍要提升上下限水平,但把提升的幅度减少,令数字不会过于滞后,能在法例的建议和雇主的承担能力之间作出平衡。此外,积金局推出的预设投资策略,是有收费上限的,并承诺会在实施后三年内检讨该上限,期望可以进一步降低收费水平。我们更期望积金局现时筹备的积金易平台能改善强积金营运效率,达至降低收费及便利管理的重要政策目标,并确保不只让受托人受惠,最终可让作出强积金供款的打工仔皆可受惠。
林振升
港九劳工社团联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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