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要求警方交還非涉《國安法》文件

2021-05-2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警方先後派員搜查壹傳媒大樓及觀塘力高顧問有限公司取走大量文件,壹傳媒與多名涉案人士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下令警方歸還任何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的資料、不屬法庭手令覆蓋範圍的資料,以及任何新聞材料。壹傳媒昨於高等法院申請修改原訴傳票內容許可,指出警方特意引用《港區國安法》申請涉案手令,理應只能檢取與《國安法》案件有關的證據,但警方疑以該搜查所取得的文件,用以並非涉《國安法》的串謀欺詐案,故認為警方需歸還任何並非涉及違反《國安法》的文件。壹傳媒一方有意就此申請暫時強制令,代表警務處處長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則指,據國安法,執法部門可同時採用一般法例和國安法的權力,壹傳媒現在爭議如何詮釋涉案手令的權限,理應提出司法覆核而非民事訴訟。

代表壹傳媒等公司的韋仕博資深大律師指,涉案手令是根據《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向裁判官申請而獲得,其搜查亦應受限於特定範圍內的資料,即警方應只能檢取與《國安法》案件有關的證據,歸還任何與《國安法》案件無關的證據。而黎智英、周達權、黃偉強三人被控一項欺詐的審訊訂於明年三月開審,而警方以《國安法》申請手令所取得的文件,疑被用於該案作檢控證據,無論涉案手令合法與否,警方亦是過度搜取資料,故有急切性去處理警方所撿取的資料是否合法的問題,須盡快歸還不應保留的資料,包括新聞材料和法律保密資料,亦希望申請暫時禁制令禁止警方使用有關資料。案件編號:高院雜項案件一二一七至一二一九、一二二一至一二二二、一二三九至一二四〇——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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