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要求警方交还非涉《国安法》文件
2021-05-25 00:00
代表壹传媒等公司的韦仕博资深大律师指,涉案手令是根据《国安法》第四十三条向裁判官申请而获得,其搜查亦应受限于特定范围内的资料,即警方应只能检取与《国安法》案件有关的证据,归还任何与《国安法》案件无关的证据。而黎智英、周达权、黄伟强三人被控一项欺诈的审讯订于明年三月开审,而警方以《国安法》申请手令所取得的文件,疑被用于该案作检控证据,无论涉案手令合法与否,警方亦是过度搜取资料,故有急切性去处理警方所捡取的资料是否合法的问题,须尽快归还不应保留的资料,包括新闻材料和法律保密资料,亦希望申请暂时禁制令禁止警方使用有关资料。案件编号:高院杂项案件一二一七至一二一九、一二二一至一二二二、一二三九至一二四〇——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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