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首名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下月開審,律政司司長早前引用《港區國安法》第四十六條發出證書,指示案件不設陪審團審理,將改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審判庭審理。被告唐英傑早前入稟提出司法覆核,欲推翻律政司司長決定,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前日公布書面判詞,指《港區國安法》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刑事訴訟程序創造毋須設有陪審團的新審判方式,只有律政司司長有權獨自決定是否發出證書,最終駁回唐的司法覆核申請許可。據悉唐英傑有意於下星期提出上訴,其案件即將於下月二十三日開審,將由《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和陳嘉信組成的審判庭主審。案件編號:憲法及行政訴訟 四七三——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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