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文瀚出任終院常任法官

2021-05-1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現任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法官,早前獲「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出任終審法院常任法官,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接納建議,並將會就推薦徵求立法會同意後,正式任命林文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對消息表示歡迎;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形容,林官「睿智」且具備廣泛經驗,尤其在憲法層面。大律師龔靜儀則認為,委任林文瀚而非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之妻袁家寧,將可以為司法機構免卻一場極大的「公關災難」。

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成員包括主席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律政司司長鄭若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法官朱芬齡、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戴啟思、律師會前會長蘇紹聰及三名獨立人士,早前推薦法官林文瀚出任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林鄭月娥昨日接納建議,表示林文瀚在主理上訴案件能力全面,在處理各類民事案件,特別是公法和憲法案件方面經驗豐富,堪稱專家,撰寫的判詞理據清晰透徹,中肯持平,經常輯錄於各種法律匯報,並在聆訊的論述及法庭的判詞當中廣受引用。林鄭月娥又指,林文瀚在督導優化司法工作的改革方面極富經驗,相信他會對終審法院作出重大貢獻。

江樂士形容林官「睿智(wise judge)」,而且經驗廣泛,尤其在憲法層面,未來將能為終審法院貢獻良多。林官過去一般處理民事案件,江樂士相信如林官一樣的優秀法官,多才多藝,將可迅速熟習刑事法律,無論在英國還是本港,同類情況不在少數,不過無阻其表現優秀,做出合理妥善判決,公眾毋須擔心。

龔靜儀則認為,若委任林文瀚而非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之妻袁家寧,將可以為司法機構免卻一場極大的「公關災難」,避免予廣大市民「用人唯親」、司法機構已淪為「家天下」的印象,令司法機構在一般人的心目中成為了個別家族的私人俱樂部,有助挽回公眾對香港司法的信心。她又提到,林文瀚曾經有部分判決備受爭議,包括二〇一一年外傭申請居港權及去年《禁蒙面法》上訴案。她指,終審法院常任法官中大部分精於民事,若加入一位精於刑事的新法官,可有助終審法院常任法官的組合在民事與刑事方面的充分平衡。

林文瀚現年五十九歲,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三年及翌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隨即取得大律師資格。他在二〇〇一年加入司法機構,先後擔任區域法院、高院原訟庭及上訴庭法官,在二〇一三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上訴庭副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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