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讚原審裁決「無懈可擊」
2021-05-01 00:00
案中上訴人之一陳健民昨在庭外表示,對上訴庭判決表示非常失望,而當初發動和平佔中運動時,佔中九子已表明會承擔法律責任,有部分被告更在佔中運動完結後主動到警署自首。陳解釋原審時出庭作供及提出上訴的原因,只因認為控罪不合適,由控告「未經批准集會罪」改為「公眾妨擾罪」,而「公眾妨擾罪」賦予政府過大權力,進而損害到公民權利,特別是「煽惑他人煽惑罪」。陳健民強調普通法的傳統應尊重公民抗命的公共性及非暴力原則,故認為法官應盡量輕判,亦認為上訴庭未能糾正原審法庭的決定。
陳續稱現需時與律師團隊研究判詞及商討,才決定會否進一步上訴至終審法院,除了考慮法律觀點,亦須考慮社會資源,例如把現有資源留給其他抗爭者進行法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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