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檢控主任黃華芬遭停職 律政司網頁內「除名」

2021-03-1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本報得悉,東區裁判法院高級二等檢控主任黃華芬,於一九年反修例風波,暴力示威爆發後,先後以當時「法庭檢控主任會」主席名義,發出題為「警方公然說謊,損害司法制度」的電郵,向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及時任的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作出投訴,事隔九個月再於去年六月四日公然通過律政司內部電郵系統,呼籲全體檢控主任參與當晚未經批准的集會。消息稱,黃華芬早前被勒令「停職」接受調查, 目前在律政司網頁內其姓名及職位已被刪去,只寫有「懸空」二字。有傳聞指黃華芬已離任。

至於曾在一九年九月在社交平台教導反修例示威者一旦被捕,「記住唔好講嘢,唔好簽任何文件直到律師來」的律政司檢控官Oscar TAN,立即被刑事檢控專員調組,僅負責涉及海關的檢控工作,未幾被勒令調離刑事檢控科,轉為民事法律科工作,該陳姓檢控官後來向部門申請病假至今,一直未有上班,在內部的通訊錄中其名字及辦公室電話亦被刪去。

原駐守東區法院的高級二等檢控主任於去年六月四日午飯時間,利用內部電郵系統,向全體檢控主任發出電郵,內容表示「今日有甚麼會比這更有意義的事情呢,希望我們都做同樣嘅事」,電郵結尾更寫「今日將是港區國安法生效前最後一次的六四」,此番說話令人質疑黃企圖慫恿同袍參與同日未經批准的六四晚會。

本報記者當日成功致電黃華芬查詢為何發出此電郵着同袍參與六四晚會,或本身有否出席該晚會時,黃稱:「這是內部電郵,你(記者)有無睇個email先,嗰度唔係咁寫,唔好意思,No comment ,唔好意思呀」,之後黃便掛斷電話。

黃華芬為律政司法庭檢控主任會前主席,他早於前年九月初以公會名義發出題為「警方公然說謊 損害司法制度」的內部電郵,並向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以及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作出投訴。信中指出,八三一是一個敏感日子,但警方在八三一前拘捕七名知名人士,包括鄭松泰,黃之鋒及區諾軒等人,並於同日的記者會上,公開否認拘捕行動與八三一有關。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收到黃華芬的書面電郵後,即回覆對方表明,「律政司所有人員將繼續按照「檢控守則」的原則維護司法公正,以確保每一被告人獲得公平審訊」。律政司認為事態嚴重, 決定對事件作出徹查, 並調查黃是否也有在其他情況下, 違反公務員政治中立或其他守則。

此外,律政司亦對黃所有有份參與過檢控案件的檔案作出覆核, 看看會否有任何涉及反修例事件的案件在處理上出現偏差, 並謀求就這些案件作出補救。

另隸屬律政司刑事檢控科的陳姓檢控官,原本負責高等法院的案件,他於一九年九月多次在facebook留言,提及「整個刑事公義系統都因警權不受約束而蕩然無存」、「就算係示威者,你拉嗰啲人咪得囉,點解無差別施襲」,「奉勸各位回頭是岸」,其留言被截圖並在律政司內部瘋傳,由於他的言論疑似是支持示威者,被業內人士質疑他教人逃避刑責,以及能否公平公正處理相關案件,結果該檢控官即時被調職,不得再處理涉及警方的案件,去年更由刑事檢控科調去民事法律科工作,之後陳檢控官向部門請病假,至今仍未有現身。

根據檢控守則,律政司要求檢控人員不得受任何涉及調查、政治、傳媒、社群或個人的利益或陳述的因素影響。作為檢控人員,他們必須確保以個人身分所發表的意見,無礙他們以專業、不偏不倚的態度執行職務,並應該保持獨立及公正,尤其日後有機會處理相關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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