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戀博取信任 o氹投資賺錢

2021-03-1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詐騙集團其中一種行騙手法是與受害人發展網上情緣,在取得對方信任後,聲稱可以「低風險、高回報」為受害人投資賺錢,集團以不同手法,先後騙取九名男女事主投資合共一百八十四萬元,損失最大者為六十六萬元。

案中九名受害人年齡由二十八至六十二歲,騙徒先在社交平台及通訊軟件認識網友,起初噓寒問暖,假意關心博取信任,當中甚至發展網上情緣,混熟後便推銷低風險、高回報投資。

受害人按騙徒指示下載不知名程式投資,並按騙徒提供招攬得來的銀行戶口存入大筆金錢,當受害人要求從戶口提款時,騙徒會借故推搪,並要求受害人繼續存款,從而騙走金錢,當受害人如夢初醒時,騙徒已不知所終。

警方呼籲,切勿為任何人開設、售賣或租借戶口,此舉可能已干犯洗黑錢罪,一經定罪,最高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十四年;串謀詐騙及非法禁錮最高亦可被判囚十四年。警方再次提醒巿民,網上交友須謹慎,並提防聲稱低風險,高回報的投資計畫;又重申打擊搵快錢罪案是警務處長首要行動項目之一,警方會繼續不遺餘力打擊任何有組織的犯罪活動,絕不姑息任何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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