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租管草案本年度交立會

2021-02-0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房屋問題嚴重,逾二十萬人居住在劏房。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指,政府計畫立法制定劏房租務管制,去年成立的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爭取在下月底提交報告給政府,運輸及房屋局計畫在本立法年度,提交條例草案。有關注團體預料,立法會審議條例草案需要一段時間,認為政府應該採取短期及即時性的措施協助劏房居民。

林鄭月娥昨稱,經過多月討論和研究,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原則上認為政府應適當規管劏房租務,保障基層住戶及小心平衡業主的權益。她又指,為盡早保障租客免遭業主濫收水費,當局已根據《基本法》第七十四條,以書面同意議員可提出私人條例草案,修訂《水務設施規例》中部分條文,規定業主只可收回根據規例第四十六條所繳付的用水費用。

有傳工作小組曾討論租務管制的細節方向,包括原租戶完成兩年租約後,可獲優先續租多兩年,和劏房租金加幅不能高於一成五。全港關注劏房平台成員賴建國指,立法會審議條例草案需要一段時間,認為政府應該採取短期及即時性的措施協助劏房居民,包括成立劏房登記制度,收集現時全港居民所租住的劏房租金及租期等資料,令到基層市民都有所保障。

他又相信,在實施租務管制前夕,業主都會有所行動,包括預先為單位提高租金應對新措施。當劏房登記制度成立後,日後業主有意再大幅加租時,租戶都可以「有根有據」與業主商討,惟現時劏房戶缺乏這方面的保障。

同時,林鄭月娥昨日亦宣布,考慮修訂法例,立法加強舊式樓宇消防安全,賦權消防處和屋宇署代沒有能力符合消防條例的舊式樓宇業主,先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在工程完成後向他們收回有關費用。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認為,當局應提早在今年上半年展開諮詢,以達致在今年年內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當局進行修例期間,應推出短期支援舊樓措施,包括派發滅火筒、防火氈等防火用品。有關「先進場」後收費方面,民建聯認為當局亦要一併考慮業主還款能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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