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擲汽油彈改判入教導所

2021-02-0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現年十六歲患有亞氏保加症的少年承認前年十一月,向柴灣已婚警察宿舍投擲汽油彈,被東區法院裁判官何俊堯判處感化令和宵禁令。上訴庭法官潘兆初、彭偉昌和潘敏琦上月應律政司申請,批准刑期覆核裁定刑罰過輕,撤銷感化令。基於案件嚴重性以及更生需要後,上訴庭昨改判少年入住教導所。首席法官潘兆初坦言,倘若被告犯案時已成年,法庭必判囚以示阻嚇作用。

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質疑,少年受病情困擾,難以控制情緒,反問較長期羈留會否對少年更有幫助?潘官坦言,如果被告是成年人,誓必判囚以收阻嚇之用,而且根據案例,刑期至少四年。其代表大狀回應,現時是考慮刑期覆核,相信更生中心已足以提供警惕作用。

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林穎茜則引述感化官報告,當中透露,少年曾向感化官表示自己在他人脅逼下犯案,律政司不同意這說法。

林專員又提醒法庭指,對於少年是否承認他罔顧宿舍住客性命安全時,他仍然保持緘默,潘敏琦法官就此批評少年欠缺同理心,質疑悔意不足。

案件編號:高院覆核申請 一二——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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