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津大降工時要求 每月最低72小時

2021-02-0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的在職家庭津貼(職津)以住戶每月總工時計算,但現時經濟不景氣,被詬病開工不足未能符合資格,得不到津貼。政府昨宣布調低職津的工時要求,將非單親住戶的最低工時要求,由每月一百四十四小時降至七十二小時,有限期一年,當局估計有約二萬四千名新增住戶可以受惠。

職津以住戶每月總工時計算,每月總工時愈多,津貼愈多。當合資格住戶,其所有家庭成員該月總工時合計有最基本的一百四十四小時,便取得津貼。

勞福局局長羅致光昨宣布,將職津非單親住戶的基本工時要求,由現時每月最低一百四十四小時,下調一半至每月七十二小時,為期一年。他解釋,不少工友疫情下開工不足,收入下降;又因工時不足,不符合申請職津,變成雙重打擊,因此當局決定有時限放寬門檻。

當局估計有約二萬四千名新增住戶可以受惠,涉約九億五千四百萬元的一次性額外開支,等於超過職津在二○至二一年度預計開支的五成。當局又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凍結今年職津計畫的入息上限。

政府又建議限時將短期食物援助服務計畫(即食物銀行)的資產限額放寬一年,與職津的資產限額看齊。

上述的兩項有時限安排最快六月生效,政府預計額外財政開支共約十三億八千四百萬元。羅致光指,會審視安排,不排除日後延長,或考慮作實質改變。

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成員李大成表示,他接觸的十個市民中,平均有一至三個,一個月只開工一至兩日,加上工作零散化,達不到七十二小時門檻,他促請再調低工時規定,又指六月生效太遲,市民正在水深火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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