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框架八範疇 貫穿中小學

2021-02-0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國家安全教育將貫穿初小至高中課程,當局公布《香港國家安全教育課程框架》,提出八大學習範疇。以「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範疇為例,初小生須認識《港區國安法》規範的四項罪行名稱,其後在高小至高中階段,逐步探討其基本含意、具體規定等。國安教育除涵蓋常識、歷史、通識教育等科目外,亦包括生物、物理等傳統理科,以體現總體國家安全觀。

《香港國家安全教育課程框架》包括八大學習範疇(詳見表)貫穿中小學課程,以「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範疇為例,初小生須知道「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四項《港區國安法》規範的四項犯罪行為名稱,高小時認識四項罪行的基本含意,中學階段須明白相關規定,對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性,高中則了解如何構成犯罪,以及其他國家的類似規定。

當局期望學校在不同學習階段及科目中,自然連繫並有機結合國安教育元素,昨率先公布小學常識科、中學地理、生物科的相關課程框架,建議常識科從日常生活著手,把校園安全類比,讓學生明白國家安全的重要性。地理科及生物科則配合現有課程內容,認識維護國土安全、資源安全等對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性,在講授微生物學和生物工程等課題時,以國家生態及環境保育、生物資源管理和疾病防控等為例,加深學生對生態安全、核安全及生物安全等認識。

當局同時把現有初中階段,十五課時的「憲法與《基本法》」獨立單元,加入三課時的「增潤部分:國家安全」,詳列《國安法》立法背景及理據等;並推出「國家安全.你我要知」有聲繪本,深入淺出地介紹國家安全涵蓋的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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