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選抹黑對手假獨立 洪駿軒「非妥為當選」

2021-02-0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觀塘翠屏區前區議員鄭強峰參選一九年區議會選舉競逐連任,但以三百八十一票之差落敗於民主黨洪駿軒。鄭強峰前年向高院提出選舉呈請,指洪駿軒在拉票時所派發的傳單涉嫌惡意抹黑,指控他「假獨立」,主審法官周家明昨頒布判詞指,鄭強峰一直公開表示自己隸屬「創建力量」及「公屋聯會」,沒有指自己「獨立」,認為洪駿軒的確在傳單上發布誤導性陳述,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 條例,故裁定洪駿軒「並非妥為當選」,議員資格被取消兼須付訟費。洪駿軒成為今屆區議會選舉中首名被DQ的區議員,洪指自己對判決感到十分失望,正與律師團隊商討考慮是否上訴。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回應表示,政府留意到原訟法庭的裁決,並密切注視答辯人會否在十四個工作天內上訴至終審法院,如答辯人無上訴,議席將出缺,屆時選舉管理委員會將按照相關法例、實際情況是否切實可行等,考慮安排補選。但發言人指,新冠肺炎疫情反覆,為了符合選舉公平、公開的要求,及防止疫情擴散,當局暫無計畫在短期內進行補選。

原告為公屋聯會鄭強峰,被告為民主黨洪駿軒與翠屏區選舉主任兼觀塘民政事務專員謝凌駿。周官在判詞中指出,洪在拉票傳單上印有鄭的相片,並寫道:「慎防假民主,背棄民意保皇黨」,「你仲信佢幫你做到嘢?」等。但鄭強峰從來沒有「報稱獨立」,反而一直公開自己是「創建力量」及「公屋聯會」成員,市民如搜索「公屋聯會」亦能知它明顯是建制團體,「公屋聯會」成員大部分都是建制派背景人士;洪駿軒一方則認為「獨立」是意指參選人不隸屬任何政黨或組織。

周官認為參選人聲稱「獨立」參選沒有任何法律定義,「獨立」可指參選人不隸屬任何政黨、訂明政治性團體、訂明非政治性團體、組織、政治性團體等,亦沒有任何政黨提名或支持。周官認為洪對鄭的指控像是告訴市民,鄭明明有政治聯繫,卻隱瞞自己隸屬政黨或政治組織,聲稱自己為獨立候選人,選民投票時不止考慮參選人的政見,或亦會考慮參選人的品格,故認為洪的確發布有關鄭的虛假或誤導性陳述。

雖然洪在另一宣傳單張中自稱自己在任職觀塘區議員鄭景陽的助理時,「成功爭取」路政署重鋪翠屏行人路地磚,以及秀茂坪紀念公園電梯加建,但鄭質疑洪沒有參與其中。周官認為洪曾草擬有關信件給政府部門,可能真誠相信自己「成功爭取」上述事宜,而且參選人誇大政績的做法一直存在,誇大政績與虛假陳述的界線又模糊,最終認為有關句子或許是誇大陳詞,但並不屬虛假或誤導性陳述,故認為此指控並不成立。案件編號:高院憲法及行政訴訟三六六五——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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