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就黎智英保釋提上訴
2020-12-25 00:00
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於本周三批准黎智英的保釋申請,理由將稍後頒布。黎在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住於報稱地址,每星期一、三、五下午三時至六時需到警署報到,除了警署及法庭外不得離開住所,亦不得直接或者間接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不得會見任何外國官員,不得接受任何形式(包括電視、電台或網上)的訪問,不得在線上或線下發表任何文章,不得在包括Twitter的社交媒體上發布帖文、評論、留言和信息。
署名S.H.的網民上月底在美國白宮聯署網站「We the People」發起聯署,指控黎智英涉嫌利用香港及台灣的《蘋果日報》以虛假的報道抹黑拜登及非法干預美國大選,並要求美國立即就此調查黎智英、其幕僚和相關公司,批評他們嚴重干涉美國總統大選的公正性,並背叛了美國公民。有關聯署十二月三十日結束,至昨晚十一時已有逾六萬六千五百人簽署。
另外,本身是律師的民主黨何俊仁昨日早上以黎智英的「律師朋友」身分接受《商台》訪問。被問到作為黎智英擔保人,會否擔心對方棄保潛逃,何俊仁指若黎棄保潛逃,他將失去十萬元,並需負上責任,不過他堅信黎智英不會離開香港:「佢一定唔會,佢一直覺得應該留喺香港,就算要付出自由嘅代價,佢都唔會走。」何俊仁又認為黎智英案目前僅處於指控階段,連案情節要亦沒有,法理上不應長時間羈留,「困住起入面唔啱,咩叫無罪假定呢?」
不過,前行政長官、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昨日就在社交平台反駁何俊仁的言論,他說香港所有的刑事案都是無罪推定,反問為甚麼不是所有被告人都可以保釋?梁振英指,法官要扣起黎智英的護照,說明法官判定黎有循合法途徑出境後「流亡」、打「國際線」的可能。梁又在帖文中揶揄何俊仁,保釋黎智英,就是承擔黎智英潛逃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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