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醫生炮轟強制檢測化驗慢

2020-12-0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醫生可按臨牀判斷,向求診病人發出強制檢測令。有醫生透露,衞生署曾指一般而言可在四十八小時內完成檢測,但實際上卻有不少病人等候三、四日才有結果,令病人失預算。至於從私營化驗所檢測的病人,則要四日內主動向醫生交回陰性證明書,有律師認為若化驗所檢測慢令病人無法如期交報告,病人毋須承擔責任。

政府上周六起,賦權醫生要求有病徵患者強制接受病毒檢測。家庭醫生林永和指,已要求超過四十名病人強制檢測,全部都選用衞生署的檢測服務,但本周一起,逾半病人等候兩日後才有檢測結果,更有病人等候近四日才得知自己陰性。

他指衞生署信件曾稱一般而言,四十八小時內會有檢測結果,因此大部分病人都願意不進食兩小時,求診當日留下樣本檢測,原預計兩日便有結果,豈料超出預期,令他們失去預算要再請假。林永和估計署方可能太多樣本要檢測,減慢他們的檢測速度。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昨被問到有關情況,她指應向食衞局了解,本報向當局查詢,但截稿前未有回覆。

呼吸系統專科醫生梁子超認為,衞生署要三日才可以完成化驗是難以接受,因三日已過了最高風險的傳播期,令隔離及追蹤工作有所怠慢,認為有必要在一日內出結果。他又指署方應將相關服務外判予私營機構,「要解決到檢測能力問題先去做強制檢測。」

若在私人化驗所檢測的患者,需要在檢測限期後四天內,透過電郵、傳真或紙本的方式向其醫生或診所提交檢測結果。如果私人化驗所都因檢測緩慢,而令市民無法如期呈交報告,大律師陸偉雄認為,市民毋須負責,因為現實情況並不可行,執法人員亦不應向病人提出檢控,「你要我四日內交報告,但三日半先畀到報告我,我只有半日時間處理,對我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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