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周法定產假下周五生效
2020-12-05 00:00(星島日報報道)勞工處昨日宣布,延長法定產假四星期的修訂條例將於下周五生效,合資格女性僱員在該日或之後分娩可享有十四周法定產假。勞工處表示,《2020年僱傭(修訂)條例》旨在延長《僱傭條例》下的產假,讓合資格僱員在緊接十周產假之後連續放取多四個星期產假,並維持以現時法定產假薪酬比率,即僱員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計算就延長產假須支付的法定產假薪酬,每名僱員上限為八萬元。有關修訂亦涵蓋《僱傭條例》下「流產」的定義由「懷孕二十八個星期內」更新為「懷孕二十四個星期內」,讓懷孕二十四周或以後產下不能存活嬰兒的女性僱員在符合其他所需條件的情況下,有權獲得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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