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少年圖「脫黑」 遭三同門禁錮毒打
2020-12-05 00:00
被捕三人年齡由十六至三十七歲,包括兩名黑學生及三十七歲的「小頭目」,各人疑有黑社會「和X和」背景,他們分別涉嫌非法禁錮、傷人及盜竊;至於受害十六歲少年,與三人相識前沒有加入幫會。
警方新界南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總督察庾博瀚表示,今年初,受害人結識案中各疑犯,基於好奇貪玩及「貪威」,一度「入會」成為黑幫一分子;惟據了解,受害人過去十一個月曾因自稱黑社會會員被捕,更遭同門欺凌,遂決意洗心革面,希望脫離三合會行列,並開始疏遠各疑犯。
上月十五日下午,「小頭目」疑不滿受害人「洗底」,借故邀約他到港鐵沙田顯徑站見面,當到達港鐵站後隨即有三名成員出現,包圍及挾持受害人不准離開。由於事主擔心自身安全,被逼跟隨他們到「小頭目」位於天水圍的寓所,隨即被各人禁錮及多番毒打,令他身體多處受傷,當中有人曾用生果刀鎅傷其左上臂,造成兩厘米長傷口,事後須縫針,其中一名疑犯更偷走受害人銀包內五百元現金。事主被禁錮數小時後獲釋,事後告知家人及報案。
警方深入調查鎖定疑犯身分,本月二及三日,新界南總區刑事部聯同沙田警區採取行動,分別在屯門、上水及天水圍拘捕三人,疑犯均報稱無業或學生,各人現正被扣查。警方指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士被捕。
警方稱,高度重視與三合會相關罪行,尤其涉及青少年受害人的欺凌案件,警方更是零容忍,定必全力將違法人士繩之於法;呼籲年輕人結交朋友時務必謹慎,應清楚了解對方背景,更不應因貪玩加入三合會,若遇上任何危險應即報警求助。
自稱三合會成員或以三合會成員身分行事,有機會觸犯社圈條例第二十條,一經定罪,最高監禁七年;而非法禁錮、傷人及盜竊罪均屬嚴重罪行,最高可判監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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