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惠寧:愛國者治港 人大決定劃清底線

2020-12-0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昨日是「國家憲法日」,特區政府舉辦網上座談會。中聯辦主任駱惠寧表示,《港區國安法》威力初顯,香港進入了由亂向治的關鍵時期,《港區國安法》中許多規定還需要轉化為完善的制度機制。他強調,近來部分參選或當選公職人員的人公開宣揚「港獨」、尋求外國勢力干預等,人大通過決定進一步劃清了「愛國者治港」的底線標準及政治規矩,將禍國亂港者驅逐出特區的管治架構。特首林鄭月娥認為,有別有用心的人故意扭曲中央和特區的關係,令社會產生對立,當前急務是對憲制秩序及政治體制正本清源。

駱惠寧在致辭中分享三點感想,首先是《憲法》及《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香港社會必須充分認同與尊崇《憲法》。他表示,香港自回歸之日起,重新納入國家治理體系,《憲法》及《基本法》共同確定了香港特區新的憲制秩序,而憲制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基本法》的立法依據,是特區設立的根本憲制基礎,「《基本法》的各項規定,要放在《憲法》框架內來理解,才能得到全面準確貫徹執行。」

不過,從一系列重大政治和法律爭議可以看到,香港有些人只尊重原有法律制度的基本不變,而漠視特區憲制基礎的根本改變,他形容「這是近年香港出現一些亂象的思想根源」。他指出,只有認同和尊重《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特區的憲制基礎,才能破解近年來「一國兩制」實踐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新挑戰,只有在《憲法》和《基本法》共同保障下,香港的高度自治、法治精神、繁榮穩定才能得以實行和長期保持。

駱惠寧又提到,是《憲法》承載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功能,香港特區必須切實維護國家安全。他稱,去年發生修例風波以來,香港一度陷入社會動亂,國家安全面臨巨大危險,「一國兩制」實踐受到嚴峻挑戰,中央審時度勢,根據《憲法》及《基本法》制定《港區國安法》,將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要求具體化、制度化,填補了香港長期以來的法律漏洞。

他認為,近月《港區國安法》威力初顯,香港進入了由亂向治的關鍵時期,為了進一步築牢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堤壩,《港區國安法》的許多規定,還需要轉化為完善的制度機制,成為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的行為原則,得到香港行政、執法、司法機關的切實執行。

談到第三點,他強調愛國是《憲法》規定的中國公民的神聖義務,香港特區必須始終堅持愛國者治港,只有在愛國者管治之下,香港才能有長遠的安定與發展。他指,近年香港部分參選和當選特區公職的人員,公開宣揚「港獨」主張,拒絕承認國家對香港擁有並行使主權,尋求外國或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完全與「愛國者治港」的憲制要求相悖離。

他強調,全國人大常委會上月通過關於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進一步劃清了「愛國者治港」的底線標準和政治規矩,「確保所有從政者擁護《憲法》、《基本法》、效忠國家和特區,將禍國亂港者驅逐出特別行政區管治架構。」這個決定為立法會議員資格立下了管長遠的規矩,也從深層次構建了特區公職人員對國家的認同和情感,有利於落實《憲法》確立的愛國主義精神,彰顯《憲法》在香港特區的至上權威。他總結,《憲法》權威的樹立有賴於全社會養成《憲法》意識與觀念,特區政府和公職人員應當帶頭深入開展《憲法》宣傳教育,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增強《憲法》意識,推動《憲法》在特區全面貫徹落實。

林鄭月娥致辭時指出,政府會繼續大力推動《憲法》、《基本法》及《港區國安法》的宣傳教育工作。她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但香港回歸二十三年多,社會對國家《憲法》和《基本法》的認識仍有不足,加上別有用心的人故意扭曲中央和特區的關係,甚至將「一國」和「兩制」對立起來,令香港社會產生不少爭拗、矛盾、甚至對立,當前急務是對特區的憲制秩序和政治體制正本清源,撥亂反正,當中公眾教育至為重要,會特別向公職人員、教師、青年人方面更深入推廣宣傳。她又指,《港區國安法》為保持香港社會的繁榮和穩定提供堅實的基礎,遺憾的是,過去香港以至國際社會有部分人士對於法例存有一些誤解,甚至造成爭議,別有用心的人亦趁機進行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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