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區會被指撥600萬「益自己友」
2020-08-18 00:00
葛珮帆表示,沙田區議會新增「與政黨及政治團體有聯繫」的新撥款準則,批評標準模糊,變相民主派區議員可按個人喜好,打壓區內團體,「將六百幾萬全部批畀自己友」,甚至涉嫌以公帑資助激進政治組織。她其後到廉政公署作出投訴,要求調查是否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沙田廣林苑法團主席鄭女士指,今年向區議會申請約三萬元資助用作舉辦中秋及新春晚會,最後只獲批四百六十元裝飾費,質疑連橫額、飲品錢都不批並不公道。區議會在回覆廣林苑法團的電郵指出,「工作小組成員認為該法團與政治組織有聯繫,但因活動可惠及居民,所以各批出二百三十元予兩項活動。」
「沙田議會監察」代表何偉俊說,至少有十個團體被沙田區議會以政治團體聯繫為由拒批撥款。他點名批評沙田區議會主席程張迎,指對方擔任沙田文藝協會有限公司及沙田體育會有限公司的董事,該兩個機構分別獲批約二百萬元用作舉辦活動,但同區其他相同性質的團體,包括「力行社」、「龍的傳人」等,申請二萬至三十萬元的資助則不獲批。前沙田區議員王虎生提到,批款小組成員李志宏,同時為「港語學」、「青靜動力」成員,有關組識鼓吹激進思想,但仍獲批近四萬元資助。
程張迎表示,自己長期於沙田文藝協會及沙田體育會服務,但有申報利益,亦沒有參與撥款過程。他強調,有關組織一直舉辦體育訓練、興趣班等中性、專業的服務,長期獲區議會撥款。他又指,議員對團體性質有其觸覺及判斷,尊重議員的想法。
李志宏指出,「與政黨及政治團體有聯繫」並非新增條款,例如在二?一七年,沙田區議會曾指「沙田社區網絡」疑為政治組織而拒批其撥款申請。他說,區議會一直沿用以往制度,若廉政公署要調查今屆區議會,同樣需要調查歷屆區議會的做法。他稱,議員審批撥款時要考慮很多不同因素,包括居民意見、實際操作情況等,例如有組織欲舉辦兒童平衡車活動,但因場地不合法而不獲批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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