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区会被指拨600万「益自己友」
2020-08-18 00:00
葛佩帆表示,沙田区议会新增「与政党及政治团体有联系」的新拨款准则,批评标准模糊,变相民主派区议员可按个人喜好,打压区内团体,「将六百几万全部批畀自己友」,甚至涉嫌以公帑资助激进政治组织。她其后到廉政公署作出投诉,要求调查是否涉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
沙田广林苑法团主席郑女士指,今年向区议会申请约三万元资助用作举办中秋及新春晚会,最后只获批四百六十元装饰费,质疑连横额、饮品钱都不批并不公道。区议会在回覆广林苑法团的电邮指出,「工作小组成员认为该法团与政治组织有联系,但因活动可惠及居民,所以各批出二百三十元予两项活动。」
「沙田议会监察」代表何伟俊说,至少有十个团体被沙田区议会以政治团体联系为由拒批拨款。他点名批评沙田区议会主席程张迎,指对方担任沙田文艺协会有限公司及沙田体育会有限公司的董事,该两个机构分别获批约二百万元用作举办活动,但同区其他相同性质的团体,包括「力行社」、「龙的传人」等,申请二万至三十万元的资助则不获批。前沙田区议员王虎生提到,批款小组成员李志宏,同时为「港语学」、「青静动力」成员,有关组识鼓吹激进思想,但仍获批近四万元资助。
程张迎表示,自己长期于沙田文艺协会及沙田体育会服务,但有申报利益,亦没有参与拨款过程。他强调,有关组织一直举办体育训练、兴趣班等中性、专业的服务,长期获区议会拨款。他又指,议员对团体性质有其触觉及判断,尊重议员的想法。
李志宏指出,「与政党及政治团体有联系」并非新增条款,例如在二?一七年,沙田区议会曾指「沙田社区网络」疑为政治组织而拒批其拨款申请。他说,区议会一直沿用以往制度,若廉政公署要调查今届区议会,同样需要调查历届区议会的做法。他称,议员审批拨款时要考虑很多不同因素,包括居民意见、实际操作情况等,例如有组织欲举办儿童平衡车活动,但因场地不合法而不获批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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