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之子涉管有汽油彈保釋

2020-07-0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今年的七一遊行乃○三年以來,首次獲發反對遊行通知書及禁止集會通告書,民陣其後向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遭駁回,惟當日港島區仍有不少人上街,抗議《港區國安法》實施。事件中警方拘捕逾三百人,其中一名父親為退休警員、母親任法律顧問的十七歲男學生,疑於銅鑼灣街頭被搜出汽油彈,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昨午解往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訊,他暫毋須答辯,獲准以一系列條件保釋至八月二十八日再訊。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八星期獲准,以便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化驗涉案汽油彈及翻查閉路電視紀錄。控方指,警方當日在銅鑼灣截查被告,並涉嫌在其腳旁的背囊檢獲涉案汽油彈及兩枚破碎的懷疑汽油彈,遂將其帶返警署調查。辯方大律師石書銘則透露,被告為加拿大留學生,雙親已離異,其父為退休警員,母親則任職法律顧問。

控方明言反對被告擔保外出,辯方則有保釋申請。溫紹明署理主任裁判官聽畢控辯雙方陳詞後,下令被告交出一萬元保釋金、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星期往警署報到三次、遵守每晚十一時至翌晨六時的宵禁令、居於報稱地址,如有更改,須於二十四小時前通知警方。

十七歲男學生黃梓峻,被控於今年七月一日在銅鑼灣勿地臣街一號時代廣場地下A10梯口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枚汽油彈。

案件編號:沙田刑事一九七五——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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