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選無人被DQ 譚惠珠:感覺走漏眼

2020-07-0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過去有候選人將「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當作政綱內容或簡介,政府前晚新聞稿指口號有「港獨」的含意。對於去年區議會選舉時無人因此而被取消資格,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圖)指,當時感覺是否「走漏咗」。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亦指,國安立法後仍然持續宣揚「港獨」會構成被取消資格的條件。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批評政府說法是「文字獄」,質疑是利用《國安法》作為日後取消參選資格的理據。

譚惠珠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回應去年區選無人因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而被取消資格,說一直覺得口號有問題,感覺當時是否「走漏咗」。她認為,「光復」有本來是屬於你,現時要取回的意思,但《基本法》第一條列明,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一部分,質疑「光復」是否代表要推翻一些事。對於即將在九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選舉主任會否就參與人曾宣揚相關口號而取消其資格,她相信選舉主任會以此作為考慮因素之一,但強調應考慮參選人一連串的行為或宣揚理念,根據過往行為的記錄作判斷。

梁美芬亦指,在《國安法》立法前已提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性質與倡議自決理念有關,若有人在《港區國安法》立法後仍然持續宣揚「港獨」,會構成被取消資格的條件。她說「拉布」未必構成「干擾特區或中央政權」,但「35+」行動指明否決所有政府議案、撥款及《預算案》,以拖垮政府達到其政治目的,違反《基本法》原意,癱瘓政府人士應不符參選資格。

郭榮鏗質疑政府聲明已顯示想利用《港區國安法》作為日後取消參選資格的理據。民主黨黃碧雲亦稱,自己有叫過有關口號,但認為「光復香港」的意思,是要回真正的、沒有走樣變形的「一國兩制」,及本港原有的言論自由、與國內不同的制度和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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