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之子涉管有汽油彈保釋
2020-07-04 00:00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八星期獲准,以便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化驗涉案汽油彈及翻查閉路電視紀錄。控方指,警方當日在銅鑼灣截查被告,並涉嫌在其腳旁的背囊檢獲涉案汽油彈及兩枚破碎的懷疑汽油彈,遂將其帶返警署調查。辯方大律師石書銘則透露,被告為加拿大留學生,雙親已離異,其父為退休警員,母親則任職法律顧問。
控方明言反對被告擔保外出,辯方則有保釋申請。溫紹明署理主任裁判官聽畢控辯雙方陳詞後,下令被告交出一萬元保釋金、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星期往警署報到三次、遵守每晚十一時至翌晨六時的宵禁令、居於報稱地址,如有更改,須於二十四小時前通知警方。
十七歲男學生黃梓峻,被控於今年七月一日在銅鑼灣勿地臣街一號時代廣場地下A10梯口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枚汽油彈。
案件編號:沙田刑事一九七五——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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