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委成立 駱惠寧擔任顧問
2020-07-04 00:00
國務院依照《港區國安法》規定,昨日決定任命駱惠寧為港區國安委國家安全事務顧問。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歡迎國務院作出有關任命,特區政府將與港區國安委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國安公署通力合作,各司其職,竭盡所能執行《港區國安法》,履行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特區政府昨日宣布,已按《港區國安法》第十二條成立港區國安委。港區國安委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入境事務處處長區嘉宏、海關關長鄧以海和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陳國基。陳國基亦同時兼任港區國安委秘書長。
依照《港區國安法》,港區國安委負責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承擔維護國家安全主要責任,並受中央人民政府監督和問責。港區國安委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就港區國安委履行職責的相關事務提供意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將列席港區國安委會議。
林鄭月娥同時按《港區國安法》第十六條第二款任命劉賜蕙為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擔任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的負責人。
林鄭月娥指,劉賜蕙在警隊服務長達三十五年,表現出卓越的領導才能、專業能力和堅毅精神,深信她能在此關鍵時刻,履行歷史性職責,領導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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