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委成立 駱惠寧擔任顧問

2020-07-0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與《港區國安法》相關的人事任命揭曉,國務院昨日任命中聯辦主任駱惠寧為港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家安全事務顧問,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對此表示歡迎。特區政府昨日亦宣布已成立港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並任命劉賜蕙為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擔任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的負責人。

國務院依照《港區國安法》規定,昨日決定任命駱惠寧為港區國安委國家安全事務顧問。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歡迎國務院作出有關任命,特區政府將與港區國安委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國安公署通力合作,各司其職,竭盡所能執行《港區國安法》,履行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特區政府昨日宣布,已按《港區國安法》第十二條成立港區國安委。港區國安委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入境事務處處長區嘉宏、海關關長鄧以海和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陳國基。陳國基亦同時兼任港區國安委秘書長。

依照《港區國安法》,港區國安委負責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承擔維護國家安全主要責任,並受中央人民政府監督和問責。港區國安委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就港區國安委履行職責的相關事務提供意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將列席港區國安委會議。

林鄭月娥同時按《港區國安法》第十六條第二款任命劉賜蕙為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擔任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的負責人。

林鄭月娥指,劉賜蕙在警隊服務長達三十五年,表現出卓越的領導才能、專業能力和堅毅精神,深信她能在此關鍵時刻,履行歷史性職責,領導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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