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国安委成立 骆惠宁担任顾问
2020-07-04 00:00
国务院依照《港区国安法》规定,昨日决定任命骆惠宁为港区国安委国家安全事务顾问。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欢迎国务院作出有关任命,特区政府将与港区国安委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和国安公署通力合作,各司其职,竭尽所能执行《港区国安法》,履行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特区政府昨日宣布,已按《港区国安法》第十二条成立港区国安委。港区国安委由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担任主席,成员包括政务司司长张建宗、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警务处处长邓炳强、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刘赐蕙、入境事务处处长区嘉宏、海关关长邓以海和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陈国基。陈国基亦同时兼任港区国安委秘书长。
依照《港区国安法》,港区国安委负责维护国家安全事务,承担维护国家安全主要责任,并受中央人民政府监督和问责。港区国安委设立国家安全事务顾问,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就港区国安委履行职责的相关事务提供意见。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将列席港区国安委会议。
林郑月娥同时按《港区国安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任命刘赐蕙为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担任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的负责人。
林郑月娥指,刘赐蕙在警队服务长达三十五年,表现出卓越的领导才能、专业能力和坚毅精神,深信她能在此关键时刻,履行历史性职责,领导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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